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今天:

2023杭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需要在同一家公司参保才能领吗

时间: 2023-07-05 20:14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63 次

  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补贴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

  是的,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每年2000年,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补贴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对已出具放弃享受上述补贴承诺书的,不再受理其放弃享受期间的补贴申请。

  3、相关学历证明:(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 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供);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就业补贴】获取杭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流程、所需材料清单、社保补贴等内容。

  申请人申请第二次生活补贴时需仍在萧工作,并在缴满36个月社保之后的6个月内必须提出申报,逾期或已离开萧山区视为自动放弃。

  毕业1年内来部分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区级生活补贴。那么具体是哪些企业呢,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兑付将从2022年12月7日起,陆续开始停发,线上申请和异议处理不受影响。

  大学生初次来余杭就业,给予大学生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为落实女职工生育成本分担机制,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大数据平台获取的生育信息、医保缴费信息和申请单位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审核参保缴费、补贴金额等信息,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大数据平台获取的生育信息、医保缴费信息和申请单位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审核参保缴费、补贴金额等信息,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浙江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补贴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

  是的,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

  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每年2000年,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补贴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对已出具放弃享受上述补贴承诺书的,不再受理其放弃享受期间的补贴申请。

  3、相关学历证明:(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 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供);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

(责任编辑)

关键词:

栏目列表

社会新闻

更多>>

特色资源

更多>>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招贤纳士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