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凶手张某进行死刑复核,裁定核准了此前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裁定。女孩家属向北青报记者证实,张某已被执行死刑。
据此前警方通报,2021年11月1日,湖北十堰竹山县女生朱某到家附近的一处公园晨练,随后失联。警方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全方位查找。11月5日凌晨,朱某的遗体在南门山树丛中被发现。11月8日,警方抓获了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系竹山县本地人。
据悉,嫌疑人张某曾在1998年12月16日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减刑于2016年3月8日刑满释放。
2021年11月1日7时许,张某携带尖刀来到湖北省竹山县某公园计划实施抢劫。随后,张某见到被害人朱某独自爬山,便一路尾随,趁朱某坐在石凳上戴耳机听歌之时,劫取苹果手机一部。
死刑复核书显示,张某持刀挟持朱某到平台下灌木丛中,因朱某反抗并呼救,张某为灭口持刀朝朱某连续捅刺,致其死亡。张某逃离现场后,将劫得的手机变卖。第二天16时许,张某返回现场,进行了侮辱尸体的行为,并将遗留在现场的尖刀等装进塑料袋,丢弃于河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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