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根据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将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发展”)持有的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眉山市东坡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东坡区国资局”)。此次股权变更后,东坡区国资局持有公司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由眉山发展变更为东坡区国资局,实际控制人由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东坡区国资局。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履行完内部手续及工商变更,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或争议的情况。《公告》还称,“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未改变公司独立性。本次变更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中诚信国际已就上述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此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后,虽然公司股权所属行政层级下降,但自2020年起,岷东新区由东坡区代管,且公司继续负责岷东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及保障房建设等任务,展业范围暂未发生调整。综上,中诚信国际认为,此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暂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实质性影响。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职能定位、业务发展、区域重要性及外部支持等方面的变化,并在上述受评债券存续期内及时评估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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