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9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自2015年起,四川已连续8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年均增长9%、14%。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省级财政保持困难群众救助投入力度只增不减,以高度的责任担当让全省500万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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