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型保障房具体保障对象与建设规模还是未知数,但“14号文”的最明显调整之处在于,将配售型保障房与公租房、保租房并列,意味着其将取代共有产权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位置。
有接近地方住建部门的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目前已经明确不再新增共有产权房。“不然住房保障体系过于混乱,地方政府需要研究存量共有产权房未来纳入商品房还是保障房序列。共有产权房的探索难言成功,这也是‘14号文’提出配售型保障房的原因。”
“尽管2021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将共有产权房与公租房、保租房并列,但是中央层面此前并未对共有产权房出台具体文件,只是鼓励部分城市试点,实践中,各地模式各异,比如北京共有产权房的定位就更偏向商品房,而上海更偏向保障房。”虞晓芬告诉记者,共有产权房的最大争议在于可以上市交易,从而脱离保障房体系。
“共有产权房是配售型保障房探索的阶段性产物,如在北京,除去位置极佳的项目,其他项目往往如同鸡肋,因为其往往设定较低的购买门槛和较高的退出门槛,如婚后伴侣拥有住房,就需要退出共有产权房。”有接近地方住建部门的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共有产权房既不像保障房,也不像商品房。如果说保障房应该保障居住权,而非产权,那其最初便不应该以商品房价格出售产权。”
在他看来,未来配售型保障房的价格,会进一步与商品房拉开距离。“14号文”规定配售型保障房以划拨土地方式供地,并且要求将配套等成本剥离,未来其售价可能不及商品房一半,形成与商品房不同的体系。
虞晓芬认为,这意味着政府让渡土地出让金收入,直接压低配售型保障房售价,并且通过封闭运营,吸取了过往配售型保障房的最大教训,即配售型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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