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因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被处以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福年花园中邮驿站停业整顿7天(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2024年06月29日,绍兴市邮政管理局就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3月26日,本局依法对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福年花园10幢02号的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福年花园中邮驿站进行检查,翻阅该末端网点监控录像,发现2024年3月25日18时51分至18时54分工作人员对一客户交寄的物品未开袋验视直接封装收寄,涉嫌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执法人员对该视频予以翻拍并刻录成光盘。3月28日,经局负责人批准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福年花园中邮驿站系当事人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该末端网点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对客户交寄的物品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根据《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开办者需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福年花园中邮驿站停业整顿7天(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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