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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促“行”淮安执行法官的“内家功”!

时间: 2023-10-09 09:18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63 次

  10月2日下午3时许,金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被执行人华某出现在某水产品销售门市,指挥中心指令待命干警迅速赶往现场,将华某带回法院。

  申请人王某从事水产品养殖,向华某销售螃蟹等水产品,但是华某一直未给货款,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华某给付货款14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之后,华某没有履行,而是到了外地贩卖水产品。10月2日下午,王某突然发现华某在本地关闭多时的水产品门市重新开张,华某正在门市忙碌,遂拨打了举报电话。在执行法官的法理情说服教育下,华某坦言这几年有家不能回、亲人不能见、生意也不能安心去做,“躲来躲去”的生活非常痛苦。他表达自己愿意履行,但是请给点时间。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华某于次日给付1万元,一周内再给付1万元,余款每季度末给付1万元直至付清。

  10月1日上午,在清江浦区大运河广场警务站,徐某在清江浦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海清及案件承办人薛兆的陪同下,见到了想念许久的孩子。

  徐某与前妻翟某离婚后,儿子由妻子抚养,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徐某每月有一次探望时间。前不久,徐某想去探望儿子时,被翟某拒绝。徐某思儿心切,于今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徐某通过局长接待向清江浦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海清反映其父亲在今年国庆即10月1日中午过70岁生日,因此希望能带孩子参加。

  执行法官从为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翟某讲述孩子成长过程中家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起到的重要作用。翟某最终同意10月1日林某将孩子带去参加爷爷的寿宴,并在晚上18时将孩子送回。

  毕某曾经是一名货车驾驶员,帮做粮食生意和酒水生意的朋友刘某拉货,经过结算尚欠运输费一万六千元。后因毕某突发重疾,行动受限、语言表述不清,无法工作。毕某在家人的帮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刘某认为自己曾将部分酒水抵债,对毕某不认可这些情况非常生气,没有积极履行义务。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对刘某的约谈中,执行干警将走访毕某的有关情况进行告知,并从毕某碍于朋友关系不愿诉诸法律的角度引导其珍视友情,告知刘某不履行法律义务从法律上站不住脚、情理上过不去。

  在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入情入理的释法析理后,刘某流露出对毕某个人及其家庭遭遇的同情,他表示自己此前因为一点小事耿耿于怀实属不该,虽然当前仍有债务在身,但是即使是砸锅卖铁也会筹集钱,把这笔欠款还上。

  由于毕某无银行卡,无法直接支付,刘某从他人处筹来的钱经过洪泽区法院强制扣划,以执行案款形式经过取现,执行法官将一万多元的现金送到了毕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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